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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关于《恩主》。《恩主》:The benefactor。
《恩主》这个名字翻译的很炫很宗教,很配合小说那种亦真亦幻生活和梦境交插进行的调子。
不过炫的有点难以理解,一开始我以为这书是写的救赎。
后来意识到benefactor这个单词的本来意义:慈善家。
“我现在成了个相当古怪的老头,就爱做一些无关紧要的慈善捐款之类的事。”
书中的主人翁年轻时代专注于自我的发现,沉浸在自我意识的范围内,最后却成了一个慈善家。
从一个极端关注自我的人到一个愿意成全别人的人,一个致力于某种服务的人,也许这就是自我探索之路走到尽头之后的落脚点。比如有人说起西蒙娜薇依,这个小时候因为觉得比不上自己的哥哥而想要寻死的极度自尊极度自爱的小女孩最后成了一个发疯的爱起别人的人。
爱自己到了极致唯一的出口竟然是爱别人;关注自我到了最终的层次是关心除去自己之外的全世界。
----------------------------------楚河----------------------------------------------------------------
再是说我今天论文的PPT,顺利糊弄过关。
在我之前Y又是一篇长篇大论。我无数次声明,我对该同学没有恶意,但是也实在没什么善意。
于是乎我作了一个很孩子气很囧的表情表示我的郁闷,结果刚好被坐在对面的老爷爷瞅到。
老爷爷于是也很囧的说:小C。
我只好吐吐舌头闷头听Y的喋喋不休了。
听完的结论是,真催眠。
------------------------------汉界--------------------------------------------------------------------
我的袜子。
我的袜子几乎都是有洞的。
前两天袜子攒太多了,今天很有魄力的全泡水盆里了。
无奈翻出来穿王亚楠那双袜子了,本来我想再冷一些才穿的。挺旧的一双袜子,黑色,红花,厚,紧,跟她一样土。
现在说说这双袜子的旅行。
某冬天的晚上,我和王亚楠在她那间没空调没暖气只有一个电暖气的破屋子里把酒言欢,我大概酒精度有点高了吧一脚踩到她乱放的水盆里脚上的袜子就歇了。我们认为放到电暖气上烘烤一下会干的很快,结果是看到了一阵白烟升起,发现直接就焦掉了,再不扔掉很可能酿成人间惨剧,俩花样年华少女就丧身火海了。
于是她就给了我这双袜子。
嗯,谁说我是薄情的人?我的东西都是有典故的,以后再叙。
最后的最后,小C会把这些了不起的女人的书都读完的!另外陈珊妮这张专辑还真是妖艳,现在,一个黑暗的华丽的女人的声音正以无与伦比的搔首弄姿撩拨着我的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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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同情心宣布我们的清白,同时也宣布我们的无能。”
一个晚上都在读苏珊桑塔格的《恩主》,读到第237页的第一段的最后一句,小说里主角的朋友对主角说:你是一块伟大的喜剧碎片。
读累了,要休息一下,记一下不关痛痒的日记,待会鼓足力量把剩下的几十页读完,明天才好抽出时间专心攒一篇我那个金融危机下就业形势的论文。
苏珊桑塔格以理论性文字见长,之前读过《如何面对他人的痛苦》。那段时间刚好是汶川地震发生不久,我在个人的渺小和同情心的无力之间摇摆不定,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跟时代和社会相关的惶惑。
很理所当然被书名字吸引,满怀希望这个20世纪最重要的女知识分子之一能给我一个释然的理由,后来发现自己的荒唐,因为我根本不该把一本哲学书当方法论的书来读。
到目前为止,或者说刚开始读《恩主》的时候,我就被一种震惊所包围,这个女人的想象力竟然同她的思辨能力一样杰出,她用词的微妙竟和她的理论一样经得起推敲。
其实现在的我,现在这种20几岁最晃晃悠悠的年纪,认知也最半调子的阶段,最喜欢读的大概是这一类的小说:即故事性和理论性交插,或者说和哲学性交插。
故事的新鲜刺激或者引人注目,对于已经读了很多质量参差不齐的准故事情节小说的我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所谓“太阳下已无新鲜事”,猎奇心理不再是我读书的主要原因了。何况正如罗伯特瓦尔泽说过,总是追求情节新奇是一种贫乏的表现,因为那意味着你需要不断的外再刺激才能保持活力。
但纯说理性的文章,现在的我恐怕心情又显得浮躁而不敢过多尝试了。何况我是个有背书癖的人,我很怕自己深陷某些记忆的桎梏。
总之决定陆陆续续把苏珊桑塔格的书读完,天性里的好奇和对真实的追求让我没有办法不去阅读这样一个无比美好而有力量的女人,一个有勇气去思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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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C最近无比纠结,贴了一篇很纠结的帖子,结果回帖的兄弟们回了一小串“纠结”!
好吧,大家都很纠结呀,纠结的能织毛衣了过冬御寒了!
可是小C不想再这样了!
不想再白天蓬头垢面背个双肩包当小朋友,晚上装忧郁扮不靠谱的伪文艺女青年了!
小C要努力认清自己,降伏自己,超越自己!
赐予我力量吧!希曼!
燃烧吧,小宇宙!
小巫仙小巫仙法力无边,比不理巴布里比吧比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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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背叛、偷盗,以及爱情 - [阅读]

关于让.热内的《小偷日记》,最常见的一个说法是“奇人奇书”,这个“奇”不是“奇怪”的“奇”,而应该是“传奇”的“奇”。
作为一部自传体的小说,让热内用让人羞于承认的真实记录着他背离社会秩序的生活,他作为小偷、乞丐、同性恋、男妓的生活。他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从一座监狱到另一座监狱,他用自己的方式像英雄亚历山大一样横跨整个欧洲。
而关于“传奇”的定义,热内在书里写到:所谓的传奇,并不是指公众对他抱有的多少带有包装色彩的概念,而是意味着大家阅读完这段故事后对最大胆的观念产生的认同。因为我们眼中的他个人经历的传奇,不过是他最真实的真实。
在热内看来,背叛、偷盗、爱情对他来说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这是他的道义是他的精神世界,在这种道义的引导下他用小说里那些似乎由于过于才华横溢而收不住的长句子暴露着他对自己颠沛流离生活的极端激情以及对自己背离常规世界的解释,他要用鲜花装饰一切丑陋,或者直接让丑陋之中盛开出鲜花。
1、爱的极致是背叛
首先是他对于整个社会秩序以及规则的背叛。
尽管热内文字里流露出一个完全脱离社会秩序的流浪者所具有的吉普赛似的洒脱和逍遥,并且对普通人生活的世界客气的以“贵世界”相称,认为自己注定无法在这个世界有立足之地,但他同样也说,是这个社会先给他判了罪的。
作为一个被收养的弃儿,他从一开始就是被抛弃的,在生活中他也不断因此被人嘲笑,由此作为他堕落的起点,他逐渐成为社会制度的流放者,投入进了四海为家也即四海无家的流浪生活中。
他之所以成为一个出卖者,是因为他自从出生起就已经被背叛了。所以他以打破常规生活取笑法律为乐,这让我想起罗伯特,瓦尔泽在《雅考伯.冯.贡腾》里的坦白:其实我热爱一切禁忌,否则我将不会拥有打破禁忌的一切欢乐。
再就是对爱人的背叛。
他的逻辑是,表达爱最崇高的方式就是背叛。他从小就喜欢偷窃他所喜欢的人东西,对于他爱的一个男友他认为抛弃他是最好的选择,而对于另一个男友他索性和人串通准备打劫他的财物。
他表达爱意的奇怪的方式也许是由于他性格以及生存环境的某种产物,也许是同性间感情更为激烈,但所谓“情到深处情转薄”,爱到了极致,爱到了已经不能在有一点点上升空间的程度,如果不能一起死去,那除了背叛除了离开似乎也没有其他的出路了。
2、偷盗的存在感
热内反复描写他在行窃时的如履薄冰,谨小慎微,反复策划,但更多描述的是一种犯罪的快感,他觉得,在行窃时由于强烈的紧张感他似乎是暴露在整个世界面前的,整个世界都对他投以了巨大关注,他是舞台上的主角。
好像是朴赞郁《机器人也无所谓》里rain饰演的那个因为“惯偷”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小偷说起他行窃的动机:自己平时总是被忽视的,可是当他偷了东西之后他发现大家都意识到他的存在了。
这是多么绝望的一种被漠视之后想到的可以引人关注的方式呀,热内说他成为小偷最主要是要“混口饭吃”,但是透过他对偷盗种种艺术化的描写,你能感受到偷盗为何会成为他生活的主题之一:那是一种感情的需求,是一种自我存在的要求,是爱意的缺失。
3、爱或者爱情
热内说在他一场场的冒险经历中他正逐渐斩断与这个世界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方式最主要的就是爱。他不能看到世间任何两个人之间关于爱意的哪怕最隐秘的交流,因为那让他如此痛苦的意识到他竟是个不能爱的人,而当他一旦陷入深沉的爱恋,他会忽然觉得是自己最符合这个世界秩序的时候是他最接近芸芸众生的时候。
他用华丽的词语、流光溢彩的句子、匪夷所思的联想描写他陷入爱情的细微感受,以及他的爱人们的眼神,手势,服饰,甚至某个下流动作,让这些枝端末节成为深具意义的象征;他每次遇见爱人都觉得感情铺天盖地,与日月辉映;他总是一再对爱人那些在外人看来卑鄙下流的性格深深着迷屈就自己迎合他们的喜好。
他说他的爱人也许没那么美丽,但是自己的堕落让他们如此美丽;他说,我的爱即是愁;他想象某个迎面而来的乞丐老太婆是他从未见过的母亲,如果他能扑倒在她怀里放声哭泣,那么一切都不再重要。
说到底,热内这个“奇人”,这个孤儿,这个小偷,这个同性恋,这个天才的艺术家,这个淫秽的诗人,这个蹩脚的恋人,也不过是一个对爱有着过分强烈的直观感受和深层需要,但同时又过分缺失爱又总是得不到满足的孩子,“我们所有的痛苦,都源自于爱和同情。”
最后,热内对黄昏有一种执着,他不止一次描绘黄昏带给他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体验,而《小王子》里的小王子热爱他的小星球的原因是在那里他每天可以看到四十几次日落,你看,对于有些事情来说,不管是王子还是小偷都是一样的。
PS:看了两个礼拜,来回两个城市之间,感冒旷日持久的状态下总算看完了这本书。
其实一直没买到书,又不习惯看电子书,就自己印了一本。由于热内使用大量所谓淫秽的词语,下载的网站上进行了自动屏蔽,很多句子因此显得模糊。所以看的很慢。
我还是想要一本小偷日记。淘宝上的那本旧书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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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北京回来
演唱会已经结束两天了,感觉却还在眼前
这个开头很小学作文气质的说
《九月的咖啡店》,那天听cheer唱第一首歌第一句的时候,俗气的觉得自己一个月啃面包吃饼干泡面攒门票攒路费倒公交倒火车倒地铁倒飞机都没有白费
其实还没开唱光是灯光暗下来的那一刻泪水就没有任何防备的留下来了
Cheer后来说,我知道你们都带着自己的故事来到这儿
也许那都不是能称得上故事的事,但却是能称得上心情的事
大概是哭得太厉害了,旁边的男生看了我一眼,他完全不能不理解我的那种状态,因为他后来激动的简直像个疯子
其实难得有一个机会能如此的毫无顾忌的有一种共鸣
后来演唱会结束后有人相互招呼着去麦当劳
记得夏天的时候去听窦唯时也是在麦当劳卯了一夜
疲惫的无比开心
那些窝在麦当劳的歌迷想必会有一种亲切的互相宽慰的感觉吧
很多歌Cheer 演绎的十足的摇滚范儿,让人在情绪的至高点之间来回起伏,从最悲伤到最快乐
我亲爱的偏执狂
躺在你的衣柜
我的骄傲无可救药
那时候我真觉得这世界就只在这个舞台之上和之下了
放松,快乐,并且激昂
吕克贝松某电影里说,电影只是一颗安非他命,可以暂时缓解情绪,不能拯救生活
所有文艺的东西也许都有这种特点
是暂时的缓解,是片刻的欢愉
演唱会两个小时就结束,生活还要继续过下去
前一段时间,受了委屈或者被琐事所累,我就深吸一口气跟自己说,没关系,过两天我可以去看cheer了
支撑我们的,也许就是平庸生活里这片刻的狂欢,
想想这样真的很悲伤
不过尽管谁都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谁还都是咬了牙的不想离开
人总很矛盾,世事总是很无常
回来的时候翻一本许知远的书,有一篇写那些小职员们,写他的一个朋友选择的生活:做一份普通的工作可以延续生存并且允许偶然的放纵
然后想到cheer,她有足够的幸运能歌唱至此
对于我们,还好有运气能听他歌唱至此
你就是我偶然的放纵
PS:总之这几天一切都很完美
尝试了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除了阳阳同学把她昂贵的亲爱的谭木匠的号称120大元的梳子落在姐姐家
姐姐送了咖啡色的大包包各种各样的糖果各种咖啡以及封面插画很有cheer风格的小本子给我
也算是光棍节礼物了
大家光棍节快乐呀
快乐那么少,哪里还有时间想它是怎么来的呢?
最后想起阳阳对着cheer大喊“老师老师”那样子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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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的车票
右手的身份证
书包里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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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其实我很羡慕你

冬天要来了,请安眠
这是我长这么大认识的最踏实也最有勇气的一姐们的小情书外加自白书。
看完你就明白我为什么喜欢她了。
渐渐入冬
昨天哈尔滨下了第一场雪,于我而言,就像下在了自己家门口,因为那个城市有牵挂的人,也因此“隆冬腊月”倍觉温暖,一股子喜气有家的味道。
最近在家闲着,常常对着电脑发呆,翻看了去年此时的笔记,当时目标很明确前途很渺茫,心境彷徨,支持着我的唯有相守多年的爱情,因为我们要毕业工作结婚,那么首先要给爱情一个稳定的保障,有个稳定体面的工作,毕竟生活是现实的,我不是师范生也无一技之长,能走的唯有公务员这一条道,当然还可以读研,可我内心知道我是如何的讨厌学校,来来回回的考试,我的他还陪着去徐州参加江苏的公考,当时且想着只当全国各地旅行了,幸好最终考取了家门口的一个。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是老天可怜我们这对鸳鸯,特别眷顾了一下,因为谁都晓得在公务员这个考场上,实力是一回事但更多的是你比同时参加到面试这一程序的人都幸运。
传东明年毕业,我知道他有怎样的压力,两人先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全甩给了他,都是文科生,走的也是公考这条路,看过09国公的招考情况,晓得明年的竞争比今年还要激烈。自打上学以来我们俩都是那种特不顺的学生,记得当年高考时我就对他说过在我心中你绝对是北大的材料,可到头来我俩谁都没读上名校,甚至连个一般般都读不上,念的书不少大学全不考。
将来想着成了家要订一份《大公报》一份《南方周末》一份《经济观察》,一本《三联生活周刊》一本《国家地理》,算了算一年要1100,这个订报的事情前段时间我跟老爸提过,别说定5份,就一样《三联生活周刊》¥336老爸就直呼我败家子,说他那个《齐鲁晚报》都爱看不说,一年下来卖个废纸差不多就把报钱收回来了,大人说的条条是持家之道,为了订报这事我妈晚上特意查了我的书桌,一翻桌上那些个前阵子买的报刊,再一看封面定价,只甩了我一句:“以后有条件到你单位看去”。还是传东说的对,他将来不抽烟不喝酒省下来的咱就都给了这些个报刊吧,要不然平白无故的一千多块花在非常规消费上也是心疼。
家里下雪还得有些日子,我就提前入冬了,不同于去年的是对于未来心中多了一份坚定与明朗,那日读到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挡百万师”,莞尔,这不就说的我心中的那个他么?,等明年吧,老天眷顾,我们还要一起去五台山还了当年在泰山许下的愿。
看完之后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表示对她朴实感情的崇拜,并请求她以后去她家做客给我两本看得懂的杂志。
其回复短信如下:天渐冷多穿衣,早起一会,按时三餐,我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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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自作聪明的结果就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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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也忍不住着急,尤其是看到周围的朋友都逐渐有了自己的方向。
我只是觉得她们已经找到了目前情况下自以为正确的适合自己的某种目标和生活方式。
读一本陈旧的小说,将死的女主人翁幽幽的说:我们永远不需要再达到任何目的这不是很好吗?
忽然想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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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改变到能喜欢镜子里那个自己 - [阅读]

如果非要说这本书有什么故事情节,那么其实只不过一句话:就是一个女孩子,她打算去参加一场婚礼。而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情节能洋洋洒洒的写到快200页,也只能用一句话用来解释:这个女孩子打算通过这场自己并非是新娘的婚礼离开生活多年的小镇,离开她认为不了解她不接纳她的人群,总之,她打算通过这婚礼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整个书也很简单又合适的分割成了三个部分,即初闻婚礼的消息,婚礼的前一天,婚礼当天以及婚礼的结束。在这三个部分中,女主角,一个12到13岁之间正是那种半调子年纪的小女孩,分别被称为弗兰琪、弗杰斯敏、以及弗兰西斯。通过名字的变换,你能体会得到她是多么的渴望改变。
小女孩对于这场婚礼的执着看上去像某种孩子气的好奇,然而这种执着的背后深埋的却是那种试图改变却无能为力的状态。有的时候因为改变的欲望如此强烈,我们会一厢情愿的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上,比如一次远行,一部电影,一本书,改一个名字,换一个地方生活,并赋予它们某种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重大意义。很难说是因为内心的过于丰富还是生活的过于贫乏,才会常常对这些小事情小细节念念不忘或者如此郑重其事,也许,一个溺水的人真的是连一根稻草会去抓的,而对于书里的小女孩,眼前的婚礼就是她的稻草。
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过这样热烈的奢望的,奢望能遭遇一些人,一些事,并通过这些人事来彻底改变停滞的裹足不前的生活。然而结果不是一场空白耗尽了等待的力气就是有些事情即使如你所料发生了也并没有让你更快乐,比如书中的这场婚礼。
读这本书之前我听过张悬一首歌《自由》,曲子最后这个在众人眼中已经很独立很自由很让人羡慕的女子反反复复的吟唱:I just want to come away from myself, I just want to come away from myself。
我还一直记得王小波一句话,这个一生追逐思维自由的战士说:不幸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你别无选择,假如能够选择,我也不愿生活在此时此地 。
而12岁的弗兰琪,这个由于快速的成长显得过于瘦高总是充满饥饿感的女孩在让她惶惑的春天和让她疯狂的夏天,对自己对周围所有的人说:我愿意成为任何人,就是不愿是弗兰琪,所以她固执的给自己改一个名字并要求周围的人以此称呼。
也许,我们都不愿是自己,改变环境改追根究底也只是想要改变自己。
不过这种改变我总觉得像是小说里弗兰琪涂鸦的那面墙,她由着性子在单调的白色之上涂画,后来发现这面墙已经变得脏乱不堪,自己一点都不喜欢,反而着急的想要把它重新粉刷成白色了。因为追求某种认定的东西不断的改变自己,改变后却发现这不是想要的结果,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还忘记了本来的自己,到头来甚至想自己先否定自己的改变了。
所以我们是需要该改变,不过不是变得不像自己,而是变得懂得看清自己,接受自己,在自我的基础上改变自己。在得知了去外地参加一场婚礼并不能让她走出生活的小镇后,小女孩在沮丧之后重新投入到另一场执着中去,即和某一个女同学热烈的喜欢米开朗基罗的雕塑,她可能因此要用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梦想去投资这场执着并且血本无归,但这也将是她进一步发现自己的必经的过程。
虽然在参加了婚礼后她还是重新回到了小镇,她的生活还是看似没有改变,但经历了她自称为“弗杰斯敏”的过程后,她也不再是曾经的除了感性一无所知的弗兰琪,而是现在的弗兰西斯,是一个已经感受到了生活中某些真相的知情者。
我也想重新变成我自己,这个自己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对自己没有任何认识的自己,而是在思考之中逐渐了解了自己的那个自己。以前总是小女孩气的想要有人能够认识自己,现在却忽然明白了那个老生常谈的道理,那个最本源的道理:认识你自己。我想要认清了自己,想要喜欢上镜子里那个自己。
那个自己,是一面重新被粉刷成白色的墙壁。它不再是那种完全单调的白,而是白色之上的白,是一片荒芜或繁茂之上的白。
PS:我的道理说不说的清楚我都我说给我自己听,谁都用不着嘲笑我,不过如果你想通过不喜欢我来让你自己喜欢上自己,请自便。
别跟我谈我的生活,你不是我妈,你又没养我,你没权利对我情绪的起起落落指指点点,谈声色谈八卦随便你,就是别谈我,自己的生活自己过,一说都是错。
我娘刚才跟我聊QQ聊到一半就闪人了,说是单位要签到,活到这个年纪还要签到,我一瞬间觉得人生很乏味。
卡森麦卡勒斯这个双鱼女太了不得了,《婚礼的成员》封面上那些看着肉麻的赞美一点都不假,就像爱死人的金牛男王二说的:真话从来不肉麻。小说的内容丰富的像她深邃的眼睛,我只是自以为是的写写某方面的体会,反正一切阅读都是误读。
另外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去看陈绮贞,银行卡丢了也不能。
最后,我最近发现,吃饼干会让人变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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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5
假如一个爱情至上者了解了那庸俗结局之后的真相 - [阅读]

看到最后第一个感觉是《紫阳花日记》并不难看。这样说是因为之前听到有人说这本书完全是对庸俗人性的纵容。小说描写的是中年生活,并且是一对中年夫妻琐碎的家庭生活,行文也顺应着中年人特有的疲乏显得很平淡,缺乏张力以及速度感。
一个中年男子无意中看到了妻子的日记,发现妻子在日记里详细记述了对他外遇的种种猜测以及细节描写,妻子文字里流露出对丈夫的深深失望和对婚姻生活的疲倦让人有一种极其安静的绝望。这一部分的描写让我有不寒而栗的感觉,很不情愿的相信原来过于亲密的接触之后深层摩擦的结果竟是夫妻之间所流露出的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恶意。
我觉得这本书是从后半部分才开始好看的,确切的说是故事发展到妻子同样有了外遇之后才好看的,再确切一点说是从那一句话之后才好看的:那天妻子遇见了学生时代心有好感的老师,二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师立刻认出了她,妻子于是说:“我悠长而空白的岁月一瞬间消失在这温柔的微笑里了”。
所以有这种后半部分比较好看的想法大概是由于我骨子里还是觉得爱情才是好看的,我还是爱那样的情节的,爱着那种“人生斯世,情之一字,熏神染骨”的缠绵悱恻的,因为不管妻子的外遇是怎样的不伦之恋,爱总是美好的,是让人心生希望的,是容易下咽的。而关于爱情的描写也总是会让人忍不住时不时掩卷浮想联翩的,所以这世界上最畅销的小说一定是言情小说,因为没人是真正忍心拒绝爱情的。
看到这里的时候真的特别崇拜渡边淳一这个70几岁的老头,他能把婚姻描写的多无聊,就能以同样的功力把一场爱情描写的多绚烂,他就是能写出《失乐园》里“爱比死更冷”的决绝,也能写出俗世生活的欲罢不能纠缠不清。
之前“假面夫妻”的存在虽然是一个事实,但它给我的感觉是这简直是某种可耻的倒退,因为它再一次让多少年来人们因为相爱而缔结的约定退回到它最原始的面貌:即婚姻因为不过是为组织家庭而维持。但读完之后忽然意识到渡边想说的不是这些,也许他想说的是,到最后,如果婚姻真的不能给我们一份爱情最起码能给我们一份感情,不能给一个爱人至少能给一个“伴儿”。而这两者,都是人在逐渐衰老之后不得已而为之作出的某种减轻孤独的选择。
你会发现生活中原本相处并不愉快甚至并不相爱的夫妻随着年纪的不断增大反而越发和睦了,磨合以及习惯当然是一方面,但最根本的方面恐怕还是因为孤独吧,你需要在耗尽青春之后有一个人愿意听你说话有一个人用迟钝的思维配合你逐渐迟钝的思维。
小说里这对夫妻或者世界上绝大多数夫妻当初都是相爱过的,但后来的事实却也真的是不再爱了,可还会选择继续一起生活,而那不过是因为孤独的力量远比爱强大,而且单凭他们曾经相爱后来不再相爱这个事实本身他们就该意识到爱情是多么容易消耗殆尽,而孤独是多么的历久弥坚。
妻子在自己同样有了外遇之后忽然用一种顿悟的语气说道,也许婚姻只是某个集体单位,其中是充满了自私和任性的。有的时候你觉得你是为对方牺牲的,其实说白了你为的是你自己,是为了让对方能更好的容忍接收自己,所谓我为人人,目的是为了人人为我。
于是故事的结局是她对丈夫的外遇持宽容态度,自己也适可而止的保持同老师的暧昧的关系,丈夫对此心知肚明,两个人若无其事的继续做一对”假面夫妻”一起走以后的日子。就像两人参加完一场丧礼之后共撑一把伞的心态:不管伞下的两个人各自在想着什么样的心事,重要的是两个人在同一把伞下的。
这也许是一个爱情至上者眼中最悲凉的结局,因为这样的结局将爱情至于了一个那么可有可无的地位保持了一种看似最庸俗的婚姻关系。然而正如夫妻双方认为的那样,他们是被某一种纽带紧紧连在一起无法分开的,虽然这纽带不是爱情,但也绝不单是孩子、财产、社会舆论这些实体的东西,那个纽带应该更多是孤独,是那种衰老过程中无可奈何的疲倦和懒得折腾。
卡森麦卡勒斯在某一篇小说里说,在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所谓的安全感和平衡感也许不那么重要吧,一时的感情可能更加真实。但我反而觉得,在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环境和人心都飞速变化的时代,安全感和平衡感更为重要吧,因为当你守不住爱情守不住青春,能守住的也剩下这些了吧。
所以,假如了解了那背后的真相,那一对同床异梦的夫妻所以牵着手走下去的真相,你本以为的对庸俗人性的纵容也许会变成对孤独人性的宽容吧,也并非是这庸俗的时代造就如此庸俗的人性,只是因为孤独的人性从始至终一直如此。
PS:第一,前半部分夫妻俩斗智斗勇很有侦探小说的风采的说,有志者可以观摩学习一下经验指导实践。
第二,女人一定要有几个闺中密友,密到有外遇都可以商量的地步,另外,爱情是女人最好的护肤品,哪怕只是某种称不上爱情的暧昧之情。
第三,日本这个民族你该说她是BT呢还是有包容性呢,总之一切不伦的感情都能在她那里找到范本并且还有强大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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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流浪者》是继《在路上》和《荒凉天使》之后我读过的凯鲁亚克的第三本书。如同后两本书一样,流浪仍旧是他永远的情节,也是很多人长久以来热烈追捧他的情节,小说内容也还永远是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的记录他每次不见得都精彩的见闻和不见得都是真知灼见的感悟。
凯鲁亚克毕竟不是一个学者一个思想家或者一个哲学家,也没有什么能称之为体系的价值观,他的写作也是凭着心灵召唤和感情冲动的“自发性写作”,用没有任何矫饰的文字描述他对生活对世界的直观体验。比如《达摩流浪者》里他自己所谓的参悟常常前后矛盾来会反复,太对他的参悟冥想当回事的话最后会把自己也绕进去,而缠绕着你的不过是他一时的感触。
所以读凯鲁亚克可能更多的是读一种态度,一种激情,是他那种“在路上”的决心和参与“背包革命”的身体力行。一旦当你真的“在路上”,你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你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那都由你自己来做主,谁都不能左右你,凯鲁亚克也不能。
如果说《在路上》的流浪是一种出于青春本能的狂喜以及生命最原始的热烈而进行的流浪,是为了流浪而流浪,流浪过程中放逐的是无所畏惧的青春;而《达摩流浪者》则如名所示,“达摩”是“流浪”的定语,“流浪”是为了“达摩”,是为了参悟,是为了寻找孤独,寻求宁静。
虽然也要感慨后者放弃物质追求精神和自我发现的勇气,然而到底也是没有了前者那种年少轻狂的气焰,倒也不是说这种气焰有多好多值得赞扬,只是觉得那大把的年少时光太不可一世了,炫目的太让人头重脚轻了,让人忍不住想起麦田守望者那首同样也叫《在路上》的曲子:“我们没有方向,流浪不靠坚强。”
年轻时候的流浪,靠的不是坚强,靠的完全是一种不知死活的浪漫气质一种青春本能的张扬,靠的是年青本身。年轻时候的流浪,没有什么特定的比如修身养性的目的,没那么多故事性和哲理性,所以也就没那么沉重,流浪也就更加趋向于飞翔。
作为凯鲁亚克的另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记录的大概是他去荒凉峰之前的生活,结尾部分他在荒凉峰顶的生活在《荒凉天使》里有详细描写,那时他大概三十几岁,算不上是很年青了。而其实《在路上》最后关于萨尔和迪安两人在墨西哥的纵情狂欢就已经让人嗅到“开到荼蘼”的味道了,等到了《荒凉天使》里他和科迪的告别就更让人觉得青春真的日薄西山了,“马拉松式的狂欢”也终有一散。
有一件事情可以恶狠狠的告诉我们不可能“永远年青永远热泪盈眶”,那就是离别,就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凯鲁亚克笔下描写过多少次疯狂的聚会就相应的有多少次离别。虽然他和他的朋友们表面上都是不屑于离别的死硬家伙,然而蔓延而来的情绪还是忍不住黯然。那种黯然,是他们一次次任性离去时候汽车扬起的灰尘,是一个个被他们甩在后面慢慢变成黑点的亲人朋友的身影。
而心心念念“永远年青永远热泪盈眶”的人们,也不得不硬着头皮接受,偶像的书,其实都是以离别收尾的,都是以一个人在踮脚张望来总结的,“除了衰老以外,谁也不知道谁的遭遇”。或者我们之所以执拗的信奉这些行者这些口号,是不是恰恰因为我们没有把握能真的永远年青呢?
这两天老听的痛仰的那个《再见杰克》,前面唱的什么都没有记住,只是听见反反复复的的:“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迪安、贾菲、萨尔,凯鲁亚克书中和生活中已经不能区分的朋友也终究是要跟彼此说再见的。而对我来说,有一天要是真的连这些书都不再读了,恐怕也就真的要说“再见杰克”了。
PS:凯鲁亚克是3月12日出生,竟是个双鱼男!前两天还惊奇的发现格瓦拉是双子男,这俩男的竟是我天天恶狠狠的认为的劣质星座男!
再PS:图书馆最近还值得依靠呀。反正我也已经穷的只能去图书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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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极害怕孤独的人。有一段时间,是那种听到孤独这两个字都会流下泪的状态。
这样说也许很奇怪,因为在那之前和之后也同样是孤独的。只是之前我并没有意识到孤独是一种常态,以为它不过是一时的感慨,而之后,因为已经平静或者被迫接收了孤独持续存在的这个事实,反而也不会再那么敏感了。
不过似乎最害怕孤独的我倒是一直自觉自愿的过着极单调的日子,固定的几个朋友,到了新地方结识的几个固定的玩伴,没正正经经的谈过一次像样的恋爱,全都在莫名奇妙的暧昧中莫名其妙的不了了之,也并没有出于孤独的理由随便喜欢上谁。
每次生活的一个阶段结束,都会把一些所谓的朋友的关系结束。大学毕业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几乎和所有的同学失去联系,大部分的原因归是我的躲避。其实我只是想找地方重新开始,每次的离开和到达,我抱的都是这样一种心态。
这大概是所谓的薄情,不过我只是害怕那些所谓的点头之交,我也害怕有一天朋友真的就变成了路,然后就只剩下路了。我总觉得,离开是要彻底的。
当然,离开最本质的原因是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他们,在内心深处他们并没有参与我的美好,有些人和事是连遗忘都谈不上的,因为开始你就没想过要记着。而另外有些人虽然我也试过以各种子虚乌有理由去离开他们,但直到现在还是纠缠不清。
应该庆幸这种纠缠不清。随着跟越来越多的人没有任何牵扯,与所剩无几的那几个人的纠缠逐渐像心脏的血管那样对我是一种力量的供给源泉了,是落寞到极致后唯一能记起的可以取暖的火种。
我是暗自庆幸和一些人至今为止还没有湮没在人群中的,我也是暗暗祈祷着我们以后也都不要湮没在人群中的。之所以说是暗暗,是由于我不想让谁告诉我注定的分离以及注定的年华老去,因为事实上我才是最清醒的,就像我才是最孤独的,我只是假装着自己不清醒,也固执的不想你们承认这种清醒。
这两天总是有一段没一段的看NANA,我老喜欢过期的东西,觉得很有人情味。我喜欢那两个女孩子的缠绵多于其中任何一对男女,我也会想起静子或王亚楠。唯有她们是对我是知根知底的,是呆在一起绝对的安全和舒服的,她们一个深知我最坚硬的地方,另一个了解我最无力的挣扎。至于兰兰,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是对不住她的,是为什么呢?大概是我在最拧巴的青春期在自己最不喜欢自己的时候遇见了她吧。
有一个女孩,我14岁就认识她,一直做中学同学大学同学甚至住在同一幢宿舍楼的同一层,却还是只停留在见面后随口打声招呼就匆匆走开的程度,但另外一些人,几个月不联系,几年不联系,却总是心心念念,有那种自信一旦见面就是肆无忌弹的嬉笑怒骂。就是这样,有些人之间就是平行线之间永恒的空白,有些人就是在没有任何来由的相切相交相割。
昨天晚上和宿舍一个女孩为一点点小事闹得不开心。开始我别别扭扭的躺在床上想着是不是很尴尬,但很快我就睡着了,早晨醒来竟然觉得睡得很好。
我们都越来越发不能容忍别人了,因为我们都有太多的压抑,已经压抑的不愿去因为任何小事委屈自己了,即使释放出来也并不会快乐,因为不快乐,我们已堕落至此。
我很想告诉她,其实我们都是自私的人,都是自以为是的人,都是会拿着放大镜去看别人缺点的人,所以真的没必要太在意,如果你真的爱你自己的话。
爱你的人,有一个就够了,其他的人,彼此只是彼此的过客。因为生活的缘故,我们奇怪的聚在一起,但也不是所有的缘分都是能深至内心的,就像水晶不同的层面,有些人只能属于其中一个层面的,不过少去其中任何一个层面,也是不能称之为水晶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意识到纯粹只是一种梦幻后,或者在不断妥协的过程中,终于已经退缩到随意的一个角落,随意一个角落就够了,伤心感冒伤风时能蜷缩就够了。
本来以为会有全世界,后来连角落都成为一种寄托。成长这件事情,爱情这件事情,友情这件事情,不过是一个从世界到角落的过程。
亲爱的,以后让我们一起呆在某个角落吧。现在的我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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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羡慕那些会发脾气的人,郁结在我心里的那些情绪我还是找不到恰当的出口。
我就是这么没有出息。
本质上我觉得我可能还是那个不起眼的瑟瑟索索的小姑娘。
现在我听到许巍的时候还是要忍着泪水,不管那一刻世界多喧哗。
现在我不高兴的时候也会躲在柜子里,像犯了错误受罚的小孩。
我怎么才能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呢?我多希望我能表达。
我反复无常的非常快乐或非常难过。我多想跟自己说清楚这种反复无常是什么形状什么气味什么颜色它会呼吸吗如果它会呼吸的话那么它可以长大吗,凡此种种。
也许我所谓的思考和阅读都是鸦片,只能让我暂时的麻木不去感受痛苦,而并没有给我真正的力量。
我需要可以让我内心变得强大一些的东西,传说中的那个叫做强心剂的东西在哪里可以买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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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迷信了孤独,就软弱的抛弃了我的等待 - [阅读]

哑巴辛格做过一个梦,他梦见安东尼帕罗斯跪在石阶的最上面,边笨拙的摸着举在头顶上的一个东西边祈祷;然后他自己跪在台阶中间注视着前者;在他身后的地面上依次跪着的是杰克布朗特、考普兰德医生、比夫不瑞农以及米克凯利;而在这些人身后,又是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
这个梦境其实是他们现实生活场景的抽象描绘。四个主人翁对着辛格倾吐自己的心事,把他当成各自孤独洪流的排水管道,而辛格无比的容忍度是因为他另有自己情绪的出口,这个出口就是安东尼帕罗斯。那些跪在他们身后仿佛与故事无关的人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同时注视着孤独,他们在迷信于自己的孤独的时候没有想过这种孤独不但刺伤自己也刺痛了别人。
安东尼帕罗斯举着的东西相信就是仿佛传说中其实在每个人身体内部的孤独,他祈祷的也不过是心灵之宁静,所以孤独是万神之神,受万人朝拜,而他是孤独之神的信使。因此在他死后,辛格自杀,剩下的四人不得不重新需找他们孤独旅程之中的那座灯塔。
杰克布朗特,资本主义制度下狂热的马克思主义者。
考普兰德医生,种族歧视政策下主张黑人权利的改革者,同时也是黑人。
比夫布瑞农,纽约咖啡馆的经营者,一个中年丧偶者。
米克凯利,贫穷的白人家庭里爱好音乐的并且正迅速长大的小女孩。
对于四个身份种族肤色性别迥异的人来说,辛格是一个共同的寄托,他们按照各自的喜好塑造他的种种形象,并且彼此互补容忍互不谅解。包括作为纽带而存在的辛格本人都奇怪四人之间这种充满了不安气味的氛围,因为本来,他们都孤独都以辛格为某种信仰的存在,他们理应成为朋友的。
想起王小波在写给李银河的一封信中说起他读卡森麦卡勒斯另一本著作《伤心咖啡馆之歌》的感觉,他说那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故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这么让人难受的东西,因为它认为人的心灵是不能沟通的,人类只能生活在精神孤立的情况中。
杰夫不瑞农明明对米克有着某种奇怪的温柔的爱意却让米克认为他对她粗鲁且存有敌意;同样又是杰夫不瑞农,作为咖啡馆的经营者他宽容的对待杰克布朗特的赊账却得不到对方的坦白对待。而最为激烈的冲突更是表现在杰克布朗特和考普兰德医生之间。这两个同样推崇卡尔马克思的有着政治抱负的男人开始对对方这个“知道的人”心怀期待,但他们之间的谈话却只是一场没有听众的自说自话,充斥着互相的不屑、彼此的嘲讽以及驴唇不对马嘴的衔接。这是一场悲伤的谈话,它意味着,不但“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不能沟通;即使同为“知道的人”,同样也不能沟通。
而被他们视为知己的辛格呢?四人絮絮叨叨对辛格强调重复自己的想法,他们认为他懂,但辛格却对安东尼帕罗斯说,他不懂,是他们自己为了取得暂时的遗忘和安慰一定要让自己相信他懂。辛格自杀后四人表现出不同方式的幻灭感,这种幻灭感源自事实的真相,真相即是所谓的沟通不过是他们一厢情愿的话语的自我繁殖和辛格作为一个哑巴和和局外人双重身份特有的冷静。
就这样,“我们沉醉,我们卑微,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孤寂的坠毁。”
对于卡森麦卡勒斯描绘的这种个人绝对孤独和隔离的生存状态,王小波在信中继续说他在理智上也许承认这个结论,但在感情上是不甘心的。
没有人是真正甘心的吧,即使绝望如卡森者,给予笔下的人物如杰夫不瑞农设定的生存状态也还是是“吊在光明和黑暗之间,在尖酸的嘲讽和信仰之间”, 并非绝对的孤寂深渊。面对孤独,就算是不再相信沟通的人也不能放弃那种试图将孤独缩小的本能努力,就是不相信齐心协力也还是会孤军奋战垂死挣扎拼死坚持,拼命调试自己来面对以后的时光,以后漫长孤独的时光。
但其实,如果一个人真正坦率的接受了孤独永恒存在的这个事实,接受了即使在拥有爱人拥有亲人的情况下它也仍然永恒存在的这个事实,也就更不应该无理的要求别人来绝对的消灭自己孤独的状态。爱和被爱是减轻孤独最好的方式,但也只能是减轻不是完全的消灭,了解这个事实后他也不应去拒绝外部的爱意拒绝去爱一个人拒绝被另一个人爱。
而关于过于沉溺于孤独无视那些外部爱意的人,只让我想起陈升曾经唱过:“迷信了孤独,就软弱的抛弃了我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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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8
好歹也算开始读书写字了 - [生活]
这两天最大的改变是开始老老实实断断续续的看一些专业书。
并且发现改变其实用不着掷地有声,那是一个开始缓慢的不能让你察觉后来又迅速的让你不能察觉的过程,总之,它是一种自然的发生。
把随随便便的一点学习说的天雷地火的,可见我有多久不本分了。
所以,don't care,be happy.知道什么叫滴水穿石吗?小C给你解释一个成语吧

心知肚明的道理,为什么就死磕着不去做呢。真是傻呀。
现在没有那么害怕老爷爷了。
爸妈当初都是老师,小的时候总觉得家里也是在学校,每时每刻都战战兢兢的,养成了凡看见老师就绕着走的坏性格。
那天在资料室碰到写文件的老爷爷,然后老爷爷一番教诲后,淡淡的说,小C是不是文笔还可以呢?发给我的邮件写的还好。怎么就是平时不说话呢?
也不是平时不说话,就是当时也没有说话。想了想,想跟他说就是记记日记,不过还是没说。
对我来说,一个人不显得陌生就很完美了,若要真的熟络,我怕彼此都会受不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初中的语文老师。
他有时读一下我的作文,仅此而已。
再说一次,我没什么该死的窗外情节。
从小没有什么能偷笑着得意的所谓优点,唯一死扛到底不肯改正就是一种恶劣的性格而已。所以总是没出息的记着哪一句别人口中关于我的一点点好。
有些事情还是会继续死扛的,比如绝对不到了年纪就找个男的结婚呀什么的。我跟小王小这样说。在之前我扯了一堆相当严肃的道理,真难为小王小适应这种转折了。
嗯,我要很土的,很土的学着杜拉斯说:“那是我疲惫生活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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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6
图书馆一天的晃晃悠悠 - [阅读]
抱着一堆参考书和罗素叔本华什么的踏了双凉拖跑到图书馆。
我就是特玩不了网上续借电子图书馆这些名堂,每次都傻不拉叽的先还掉再不厌其烦的借回来。
看出来我们学校图书馆不一般了吧,第一,能穿拖鞋进图书馆;第二,没有单独的还书处,能随还随借。
然后接着抱着这么一堆刚还掉又借回来的书各个阅览室瞎转悠。
某书架的底部有一套王小波的全集,看看借书记录,从来没有借出过,我其实是有一套陕师大版的王小波的,但是这一套的扉页里面贴的那个书签做的实在是很漂亮很王二,就拿小刀一张一张的划下来了,准备贴到我那一套上面。
最有意思的是撞到了三个女人的书,棉棉的《糖》,桑格格的《小时候》,吴虹飞的《阿飞姑娘的双重生活》。
棉棉的《糖》,她当初很红的时候我好像还在读初中,那一段时间是我开始青春期放弃读名著转而读一些所谓先锋作家的文章的时候。不过这次读书的选择就像我最初读书的选择一样不正确或者说不合适。
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因为家里两代中学老师的熏陶吧,读的都是特巨的一些名著,什么《茶花女》《苔丝》之类,也因为我真的不是什么天才少女,当时那种阅读的感觉还真是苦不堪言,很有为了讨好我爸强迫自己读的意思。(好像真正喜欢过的只有勃朗特姐妹的《简爱》《呼啸山庄》)
让我觉得特别不自恋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在所谓的叛逆期没有读王小波也没有读王朔没有读古龙,读的是张爱玲三毛亦舒李碧华金庸后来又捎上村上春树这些,到了快二十岁的时候才读到了王小波他们,反正我这个人吧,就是开窍的晚。
说回棉棉,当时在我们北方小城也是能买得到她那种充斥着都市潮湿繁华糜烂气息的小说的,不过一个看过学姐说她看完之后有强烈的不洁净的感觉。
该学姐从上幼儿园就不断的扫进风格不同的情书从小学就眉眼妖娆从中学就在别的女孩灰头土脸的不知道怎么应付莫名冒出来的青春痘时就穿一些所谓的“紧小短露透”的衣服撩拨人,很多很崇拜她的小姑娘因为我认识她平白无故的没少对我好,再后来她跑到北广混了两年又退学然后又跑到中戏仍旧是风华无边。
书写此女生平是想说棉棉那些文字有多么的让我难以下咽,因为该学姐好歹也是一文艺女青年尚有如此评价,何况我这种情商智商都极其一般的柴禾妞了。
其实我倒不是说她那些赤裸裸的描写,就像我像很多人一样奇怪那些看了剪辑版《色戒》的人是怎么看懂那个电影的一样,有些直白是必须的,但是我不能容忍的是她那种把性当成青春唯一主题当成寻找自由和心灵之安宁唯一手段彰显一切叛逆的唯一之方式,这样的写作,只能让我想起那个词语:“下半身叛逆”,只是某种放纵的借口。
等到这一切都结束,那些好看的男孩女孩们并没有快乐,堕落只是一种幻灭,得不到精神上的满足陷于最绝对的空虚。一味的沉溺于感伤,会破坏时间的神圣性,吉本芭娜娜如是说。处女座的女人为什么会写这么潮湿阴暗的东西还真让人奇怪,不过棉棉自己也说她的书写给爱她的人看,爱她的人不会少也不会多,倒是很有处女座的自我和自恋的风范。
但是这个女人有其他一些我没有看过但光看名字和序言就很心动的书。比如《白色在白色之上》,比如《我们是如此敏感》。
我也常常因为她的某句话耿耿于怀,比如她说“我穿便宜的甜蜜的有态度的衣服”,比如她说:“爱情是女人爱孩子,女孩爱父亲,男人爱母亲”,比如她说:“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命中注定无法得到爱情,但我却一直相信爱情,因为我的出生是因为爱情”。
我也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双子座呀,很难说清楚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什么呀。
现在想想青春期是不应该读那么多小情小调的书的。本来就是小心眼的睚眦必报的性格,读了这些女人的琐碎更一发不可收拾的嚣张的自以为是了。名著也是要读的,不过不适合开始的太早,在某一个恰当的年纪,你总会恰当的和某本落满灰尘的书遇见的。
至于吴虹飞,忘了是先知道她写作的名声还是先知道的“幸福大街”了。相对于音乐喜欢她的文字多一些,无产阶级的阿飞姑娘还真有《奋斗》里米莱形容夏琳的那个特质:“又穷又美丽又骄傲”,文字的行与行之间跳跃的力量有杂草一样的生机,她的声音一如她自己所说:“尖薄”,不过《胭脂》这张专辑却让我觉得很是温柔。
《阿飞姑娘的双重生活》,也是03年的书了,好像之前我还读过她的小说集子《小龙房间的鱼》,比起小说她的随笔更让我着迷,也曾因为她坚持买《南方人物周刊》,看她的写的很诗意很像散文的人物采访。她看似漫不经心的文字有一种特别正儿八经的无厘头的感觉,会很严肃的把一些小事说的很重大,也会很没心没肺的把一些大事说的微乎其微,对这种坚持本末倒置原则的女人我总是充满了好感。
顺便说一句,这本书,也算挺老的,(现在这种高速发展的时代,03到08的5年期间天知道又有多少书被印刷出来等着被人遗忘了),我竟然是第二个借阅者。第一个借阅者显然是那种用暴虐方式表达爱意的小孩,一本好好的书被他(很奇怪,我相信他是个男生)用笔划得的乱七八糟,读的认真的过了头。
再说一句,阿飞姑娘是天蝎座,我总是宣称爱计较的双子座是不喜欢刻薄的天蝎座的,但是心里却总是对自己偷偷承认很多我喜欢的人都是天蝎座,对他们充满了奇怪的八卦情绪,我甚至怀疑我小时候暗恋的然后那个老也不甩我的小男生就是天蝎座的。还有一段时间我总从同学的同学的博客链接上偷窥某一个天蝎女的生活,整天傻乐的不行,分析一下双子和天蝎所以为天敌又常常莫名牵扯的原因。我亲爱的娘就是天蝎座,还真是剪不断的孽缘呀。
另外看完之后我也去买了包麦丽素,以前也有吃这个的习惯,后来怕胖就不吃了,想告诉阿飞姑娘,现在物******的麦丽素降价了又涨价了。
桑格格的《小时候》前一段时间很流行的样子,听《小凤直播室》对她的一期访谈觉得是挺逗乐的。不过我基本是不买畅销书的,又不习惯看电子书,所以一直没有机会读,所以一直寄希望于图书馆,到今天总算是给逮到了,相信是被N多人借阅过,封面烂的还真像小时候看过的童话册子封面。
不买畅销书这也是挺矛盾的一种心态。因为学生气的贫穷,并且有些书也实在不认为有必要长期保留,从小到大借出去的丢掉的卖掉的书不知道有多少,所以渐渐的不是特别喜欢的书也不会再去买了。但是有的时候为了打发某段特别无聊的时光(或者图书馆老也不进新书)反而会买一些明知道看完就会丢掉的书,毕竟离那种那种读着黑格尔当消遣的段数还差得远。
江国香织在《神之船》写过一个只利用图书馆从来不买书的女人,她的理论是不用带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东西。这样的女人看起来很薄情吧?但是这个不带走一本书的女人却等了一个男人一辈子。我这样的人,明知道会丢掉还要坚持拿在手里的人,也许才薄情吧。
嗯,《小时候》,总得来说,该书是一本笑点较高的笑话书,现在的世道,也是流行女土匪的,当然是漂亮的那种女土匪。可惜不知道桑格格是什么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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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长假里果然如我所料哪里也没有去。
其实我特害怕喧嚣。
躲在屋子里一个礼拜,拉着厚厚的窗帘,睡觉睡到天昏地暗。
一个人喝酒好像很容易就醉了,大概是因为觉得安全吧。
边喝边微醺的决定,放弃一些事情,并重新决定了一些事情。
作茧自缚,我平静的外表下每时每刻都像是在心理大战,并且从未有过清楚的胜负。
后来我觉得我暂时可以平静一段时间了,边贴面膜边给我妈打电话,说些好听的,哄哄她。
再后来又跟阳阳同学掏心掏肺,决定砸锅卖铁11月份去看陈绮贞。
现在一直六神无主的在考虑是买贵的票穿旧衣裳风尘仆仆的去还是买便宜的票置办点新衣裳美美的去看cheer。这就是宅女的风范,面对心之所属的事情或某些有执拗喜爱的人会比面对男朋友更虔诚更较真。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伟大的宅女万岁。
再后来,跟我姐打好招呼要去北京蹭吃蹭喝蹭住。
所以,因为要去看cheer,要静静的好好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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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打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圣经》马太福音
忽然想起毕业那段时间小王小跟我说的一句话,她说,你要是喜欢他就一定要相信他。
那还是因为过于的闲散给快男投票的时候,我嚷着给其中一个男孩投票,不过后来他还是没有晋级。其实完全是为了热闹,说不上什么喜欢,那也就更谈不上相信了。
这两天老觉得我是因为这一点才那么喜欢小王小的,因为她相信人,相信她所喜欢和憧憬的一切东西。我是个会怀疑一切的人,却坚定的喜欢那些会相信别人的人。
相信这种事情与其说是别人做过什么让你值得相信,不如说完全是个人的一种心态,也即是你是不是愿意去相信的问题。
《圣经》里耶稣常常指责某些“小信”的人。因为拿撒勒人不信,他就在那里不多行异能,因为迦南夫人的信心是大的,他就成全了她所想要的。
如果你不相信,不足够相信,不够虔诚不够笃定,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去抱怨你没有得到。比如某种美好,既然你不相信,你当然不会拥有;既然你不相信你能得到,你肯定不会得到。
因为只有相信才能有力量。最大的力量,是那种没有得到还能坚持的力量。比如《李米的猜想》的李米,她失去了方文但仍旧相信他会回来,所以她义无反顾的等并且义无反顾的相信自己的等。那种力量是内心的某种坚定,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或者一直寻找。
首先要相信。做人要自信,或者说要相信。
忽然明白了这样老生常谈的道理。
我也想相信。















